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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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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疆监管局认真履职勇于担当 扎实筑牢扶贫领域防火墙

  

   2019年,新疆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推动落实中央纪委 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关于深入开展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立足职能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突出纪检监督作用发挥就近就地优势,扎实做好扶贫领域财政监管工作,筑牢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防火墙。

  一、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责任担当意识

  新疆监管局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基础上,认真学习领悟《通知》精神,结合新疆地方特点和监管局职能定位,将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及《通知》中对监管工作的要求融入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工作中。一是充分认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大意义。专项治理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安排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按期保质完成部党组交派重点工作的重要保障,是监管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行动纲领和指南,对于今后一个时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二是牢固树立全员责任意识。结合部党组确定的2019年度重点中心工作,局党组明确要求对于扶贫工作,牢固树立全员参与,全部门参与,全员负责”的责任意识,局机关纪委、办公室,业务处室积极协同配合,围绕扶贫资金监管工作任务,重点做好查处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一线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完善政策。以高度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保障扶贫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精心安排落实,确保监管工作实效

  《通知》下发后,新疆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组织落实。一是研究确定由时任党组书记局长何振国同志亲自挂帅,指定局纪检组长专门负责,有关处牵头负责落实《通知》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资金分管处室分解落实到位。二是在机关党委制定《2019年财政部驻新疆专员办纪检工作计划》中明确将“加强对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提出“通过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政令畅通”具体工作要求三是安排布置年度扶贫资金监管工作中,进一步将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嵌入扶贫资金管理各项工作中。如在年初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局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督促认真履行扶贫日常监督职责。

  三、找准工作抓手,强化资金日常监管

  按照《通知》中财政部各派出机构要发挥就近就地监管优势,把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具体工作要求,新疆监管局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分析新疆扶贫工作特点,全面评估扶贫资金监管的重点和难点,确定新疆监管局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为重要抓手,全面监管基础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工作思路。一是利用动态监控平台数据,做好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工作。2019年8-9月新疆监管局全区3900多个项目绩效目标填报进度和质量进行动态监控审核针对发现的三级指标缺少指标性质与度量单位、定性指标填写指标性质与度量单位、绩效分类错误及未填写绩效目标情况等问题先后分为5批次向自治区财政厅反馈并督促落实整改,极大提高了自治区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规范和精准二是依托监控平台数据分析,找准资金拨付和使环节,对日常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管。如年初,新疆监管局通过对平台数据及填报情况综合分析,选取部分地州县,对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的部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进行实地监管,查出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挤占挪用、分解下达不及时等直接影响资金效益发挥的问题;三是聚焦重点地区,扎实做好事后资金监管。近期,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新疆监管局对新疆自治区南疆四地州部分县市涉农整合资金试点情况、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县市举一反三,严肃整改落实,进一步提升重点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四、注重责任追究,提高监管成效

  新疆监管局在实施扶贫资金监管过程中,注重分清责任,强化各项目部分主体责任。在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过程中,按照“花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的原则,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落实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对存在腐败问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持严惩不贷。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力、监管不、不作为、乱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如年4月,新疆监管局针对个别区县挤占2018年度用于扶贫的各类中央专项资金、涉农整合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的违规问题,专门出具整改意见函,提出了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责任意识,夯实工作基础;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严肃财经纪律;以点带面,进一步强化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等三个方面九条具体完善整改意见。新疆财政厅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专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脱贫攻坚资金管理使用检查整改及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正视脱贫攻坚资金监管、使用方面存在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优质的效果完成整改各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被挤占挪用的财政扶贫资金已经归还,滞拨闲置整合资金已经分解下达。同时按照相关程序,对有关区县约谈6人,诫勉谈话9人,并对4人进行追责处理

  五、加强部门协作,提升监管合力

  扶贫资金监管涉及部门多,层级多,新疆监管局在做好与纪检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业务司局请示汇报等上下联动工作的同时,结合中央基层减负有关精神,始终注重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间沟通协作,共享监管成果,提升监管合力,增强监管质效。一是加强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合作。如针对新疆监管局查出某县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经驻部纪检监察整理移送,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督办,原自治区纪检委专门与新疆监管局沟通联系,取得第一手证资料,对该县5家单位和1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包括开除党籍公职、撤销党内及行政职务、党内警告等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上述违规案例在自治区7家主流媒体上进行了通报,严肃了党纪,惩治了腐败,形成了震慑。二是牵头建立扶贫资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今年以来按照“突出重点,分工明确,信息互通,协同配合,成果共享”的原则新疆监管局与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审计厅扶贫资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职责、规则、主要议题等内容,通过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情况,共享信息,相互参与,共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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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