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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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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 抓住关键环节 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

  

   今年7月2日,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收到省财政厅抄送的《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的报告》后,研究发现报告所列举的问题中存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便第一时间要求相关经办处室认真梳理甄别在弄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及时会同省财政厅党组将涉及某地套取、冒领、重复享受和超范围发放139.09万元补贴资金的8个问题线索上报安徽省纪委监委,得到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惠同志的充分肯定,省纪委据此专门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列入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同时,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以“认真、动真、较真”的劲头,紧盯问题线索处置,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力推动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已核查出相关问题近100个,涉及财政资金6500余万元。回顾上述过程,之所以能从抄送的一份报告中发现问题、立即行动、取得实效,主要在于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只有努力把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能在驻在部门进一步树立“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就强化监督职能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坚守职责定位,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

  监督驻在部门党组正确履行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主要职责。扎实做好派驻监督工作,需要通过驻在部门党组履职尽责来实现,必须用好用足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派驻优势,强化对驻在部门党组的监督,把督促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一是突出政治监督。始终将推进财政党的政治建设摆在监督工作首位,督促驻在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加强对驻在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以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行使权力、遵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情况的监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督促所有受到谈话函询的党员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用政治的视野分析研判财政政治生态和财政业务工作,把脉现状,提出对策,先后形成《关于基层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调研报告》《财政政治生态建设有关问题分析及对策》《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与廉政风险防控》等调研报告。二是坚持常态压责。督促并会同驻在部门党组紧扣“三个环节”“六个坚持”聚力用劲,常态传导责任。年初,坚持召开全省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一以贯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年中,坚持经常性召开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深入驻在部门处室单位走访督查,不间断地压实责任要求。年末,坚持量化考核处室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责述廉评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推进监督联动积极支持驻在部门党组开展巡察监督,先后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巡察组工作规则,细化巡察工作流程,开展巡察业务培训,并派出纪检监察骨干参与巡察、全程指导,确保巡察工作规范进行,着力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联动。重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效果导向与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与即知即改相结合,督促巡察对象切实抓好整改;及时从巡察发现的具体问题中梳理通报共性问题,要求未巡察对象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自身短板,提前做好自查自纠、未巡先改工作。2017年以来,先后跟踪217个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并梳理出21个共性问题及其表现形式通报给各处室单位党支部。

  二、紧盯决策部署,用好监督检查霹雳手

  坚持党中央及财政部党组、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全面掌握驻在部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时时处处督促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体现在狠抓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实际行动上。一是推动减税降费出实招今年以来,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财政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有关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出台7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执行文件,建立健全减税降费协调工作、优惠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政策动态跟踪、优惠政策执行效果评估等4项机制。先后赴3个省辖市、4个县(市、区)组织召开7场座谈会,实地走访政务服务中心、工业园区及相关企业、乡镇,认真了解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纪委监委,受到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的肯定和表扬。二是监督脱贫攻坚见成效把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整治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摆上突出位置,牵头制定并会同驻在部门党组印发《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财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2018年至2020年开展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财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方案》,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党组、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拧成一股绳、下好一盘棋,纵深推进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已组织3次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专题调研督导,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均派员全程监督,全省已核查梳理存在问题线索49个,涉及资金2.16亿元。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调研督查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和驻在部门定点帮扶工作。2017年以来,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先后赴12个省辖市、26个县(市、区)、39个乡镇财政部门和31个行政村开展工作督查。认真组织核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的1个问题线索,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建议函各1件督促驻在部门制定扶贫资金“负面清单”、修订《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印发《扶贫资金管理之常见问题分析》,不断加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建设;同时,对一个省辖市财政局在国家政策性农业补贴资金监管上履责不到位、管理宽松软、检查走过场等问题,建议并督促省财政厅分管厅领导对该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批评。三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松劲认真推动开展 “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督促驻在部门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关于坚持“三严三实” 进一步加强财政作风建设的通知》,从严从实查改财政部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中央对李平同志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后,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部门党组认真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自觉性、坚定性。组织开展对驻在部门的专项督查和省属金融企业之间的交叉互查,常态开展重要节点的作风督查,做到经常警醒警示。根据作风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驻在部门党组提出4个方面12条意见建议,推动补短板、强弱项,形成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长效机制。

  三、坚持齐抓共管,强化日常监督 “向心力

  在履行党内监督专责的同时,注重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党组工作部门、各处室单位党支部和财政党员干部发挥监督作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一是在日常工作上沟通协调。全面从严治党的要害在“治”,既要求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又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担负起监督责任,二者必须相互支撑、相辅相成、协调共生。近年来,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保持良好互动,在重大事项决策上相互听取意见,在全面从严治党上坚持同向发力夯实基层党支部纪检工作力量驻在部门党组明确,各处室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必须由处级党员干部担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的各项工作,保障驻厅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同时,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好监督责任,又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省财政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经验先后在2018年长三角地区机关党建工作研讨会、2019年安徽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目前,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正在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与驻在部门党组之间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执纪、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联系、协调机制,以期进一步巩固深化日常沟通协调工作。二是在抓早抓小上攥紧拳头。编印《安徽省财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警醒财政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会同驻在部门党组开展纪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发案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制定《省财政厅处室单位党支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推动处室单位党支部切实履行“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印发《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指南》供各处室单位参照执行,帮助和指导处室单位掌握第一种形态使用规则、政策尺度,规范运用谈话提醒、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相关处理措施。2016年以来,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累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5人次,其中诫勉谈话16人次、批评教育9人次、警示谈话8人次、谈话提醒12人次。2018年以来,驻在部门处室单位累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46人次。三是在监督执纪上密切协作。积极发挥驻在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处室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推动制定机关纪委工作规则、印发加强党支部纪检工作的通知,把机关纪委委员、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纳入日常监督、作风督查队伍,建立起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各党支部纪检委员既分工明确、密切联系的协作机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牵头组织开展财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与廉政风险防控专题调研,与相关处室单位共同研究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充实执纪执法力量,遴选驻在部门有关人员从事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辅助性工作。今年以来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直接处置问题线索18件,其中谈话函询12件、初步核实6,初核转立案审查调查2件监督对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件,向地方纪委发出纪律检查建议函1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初核问题线索1件。

  四、注重做实做细,练好派驻监督铁头功

  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注重锤炼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努力实现“支部工作在驻在部门、业务工作在派驻机构争创一流”的目标一是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及时制定和修订完善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监督责任清单、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指南、审查调查谈话安全规定等7个内部运行制度,主动把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出台了《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做实做细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监督工作联系机制,提高派驻监督质效。2016年以来,驻厅纪检监察组共制定完善16项工作制度。二是在提升能力上下功夫。派驻财政纪检监察工作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面对新形势新考验,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把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放在财政改革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多熟悉经济工作,多掌握财经规律,找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服务财政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派员参加驻部纪检监察组和安徽省纪委监委组织的培训学习,派员参加省委巡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初核等工作,通过以干促学、以干代训努力提高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本领。三是在主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注重从巡视巡察、监督检查、日常督查、审计审查、信访举报等发现的问题入手,避免无的放矢。同时,不放过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2016年以来,驻安徽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11件。同时,注重加强对联系指导的省属金融企业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定期抽查信访举报件办理、案件档案等情况,发现问题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坚决防止处置问题线索简单粗糙、“走形式”“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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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