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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黑龙江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首责 强化政治监督 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工作中,驻黑龙江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始终坚守这一根本定位,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做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一、跟进监督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纪检监察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力量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及时工作提示、强化纪律要求,注重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压实落靠驻在部门责任。一是督促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省财政厅及时筹集拨付资金89.9亿元,保障全省疫情防控需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行交易便利化,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及时进场交易,有力支持复工复产。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效果监督。督促、会同省财政厅深入四个地市,调研33龙江版财税政策落实情况,与企业、个体户等80余人次座谈,了解政策落实的堵点、痛点,收集意见建议70余条,协调推动问题解决。三是推动落实六稳”“六保督促省财政厅调研市县财政运行状况,综合评估五保支出保障能力,深入了解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直达基层情况,确保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有为有效。

二、全程监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纪检监察组把督促财政部门落实“四不摘”要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程紧盯财政扶贫资金监管链条,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一是督促配齐配强工作力量。针对黑龙江省因扶贫资金监管不力被国家有关部门约谈实际,督促省财政厅强化专班、尽锐出战,抽调18名业务骨干,专司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纪检监察组安排专人融入嵌入脱贫办,全程监督、及时了解工作动态,督促财政部门切实扛起资金监管责任。二是督促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国家检查、交叉互查以及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督促省财政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65个非贫困县、20个国贫县开展多轮督查,对部分市县公开公示不规范、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以及少数市县严重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问题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对涉嫌违法套取扶贫资金问题线索移交相关市纪委监委,并将重要情况及时向省纪委监委报告。

三、精准监督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通过审计监督发现驻在部门业务背后深层次问题,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是督促提升预算执行绩效。针对审计署对黑龙江省第一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印发监察建议,督促省财政厅逐一核查、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问责追责,并举一反三、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同时,督促克服财老大思想,会同省财政厅深入省交通厅等6家省直预算单位,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督促提升预算编制工作质量。二是专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问题。结合省审计厅反馈问题,分别向省财政厅、省政府采购中心印发监察建议,督促省财政厅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对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督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聚焦围标串通投标、部分采购项目实施不规范等问题,深挖机构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漏洞短板,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目前,整改任务基本完成,核查、移交围标串标等问题线索33个,取消41名评审专家资格,处罚16家代理机构和5家供应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开发新的电子招标系统等工作已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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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