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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湖南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突出“三个坚持” 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2020年,在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和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的大力指导下,驻湖南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突出“三个坚持”,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一、坚持落地落实,加强政治监督

始终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和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紧跟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本部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及时跟进政治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一是坚持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2020年,纪检监察组重点围绕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减税降费、退捕禁捕、“六稳”“六保”等工作,强化调研督导,实行“一项任务,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疫情之初,重点关注抗疫经费保障;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中,密切跟踪财政部门27项“干货”政策落实情况;在中央作出财政直达资金重大决策部署后,紧盯直达资金分配与管理,通过调研督导,摸清梗阻,明确要求,传导压力,督促当好“过路财神”,不当“甩手掌柜”,确保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见实效。

二是结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本部门履职尽责。在退捕禁捕专项行动中,督促财政部门履行资金保障与监督管理职责,着力解决市县专项资金趴账问题。在跟进监督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落实中,以监督促监管,通过督促驻在部门履职尽责,纠正“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不良倾向,防止资金一拨了之、一分了之。同时,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反对财政监管中的“好人主义”,督促驻在部门对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和退捕禁捕专项资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抽查2个检查组工作情况。在2020年湖南省财政厅第二轮脱贫攻坚常态化联点督查中,纪检监察组派出督导组随同11个督查小组入户走访,对联点督查工作情况和作风进行督导,提出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联点督查走深走实。

三是强调“督”“战”结合,注重问题解决。按照省纪委监委要求,开展脱贫攻坚入村督查与“回头看”,一人一村、吃住在村,深入走访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督促涉贫信访清零,并协调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问题。通过“督”“战”结合,对发现的问题一抓到底,压实责任,推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促进扶贫领域问题解决。为确保减税降费落到实处,纪检监察组多次与省财政厅税政法规处、社保处等处室一起,赴20余家企业了解有关情况,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并单独赴湘西开展入企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将调研中了解到的33个具体问题形成清单,反馈到相关处室督促解决,蹲点形成的专题报告报省纪委监委,并抄送省财政厅有关处室。企业反映的困难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减免、融资担保、电价优惠等问题,逐项得到反馈落实,促进了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二、坚持精准精细,加强日常监督

将稳中求进、力求精准的理念贯穿运用到监督全过程,紧盯“关键少数”,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日常监督,将结果运用到廉政意见回复、选人用人、评先评优、年底考核中,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精准“画像”,狠抓“关键少数”。充实班子成员“画像像素”。积累领导班子成员在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党内政治生活和落实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落实“一岗双责”、遵守纪律等5个方面15项有关情况,形成一张表、一幅图,将监督内容日常化、具体化。完善副处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健全电子廉政档案,添入组织生活会批评意见、信访举报、诫勉谈话、立案调查、党纪政务处分情况等内容。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时,有的放矢,基于廉政档案对有关人员进行全面审核。

二是精准施策,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实施驻点监督,精准发现问题。通过驻点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防范廉政风险。先后对北京湘财福地、厅后勤服务中心等支部开展为期1周的驻点监督检查,精准指出支部建设、内控落实、审计整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向厅党组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并持续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对党建、人事等少数重要处室近距离考察,摸清政治生态。通过匿名测评、“背靠背”谈话等方式,深入了解班子运行、内部关系、干部特点、工作作风等情况,以点带面掌握处室的基本政治生态,形成《近距离考察调研工作有关情况与建议》提交省财政厅党组,推动有关问题解决。

三是精准对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集中整治、驻点监督、纪律审查的重点。在集中整治“两个主义”中,就省债务办通知基层报表时间不合理的问题开展专门督导,约谈相关负责人,提出完善信息系统,提高工作前瞻性等6项具体措施建议,有效减轻基层负担。督促厅机关党委精简考核事项,将“七一考核”“双述双评”“党建绩效考评”“标准化建设考核”等考评工作进行整合。就监督中发现的某临退休正处级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纪律审查,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收缴其违纪资金。

三、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坚持标本兼治,加强主体责任统筹联动,落实严管厚爱的总要求,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不断增强整体效果。

一是保持严的总基调,在提升震慑上着力。在执纪执法中,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一方面,纪检监察组坚持实事求是,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担当作为,在驻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以整改为主,对违纪情节轻微、态度较好的3人给予组织处理,取得较好政策效果。另一方面,突出重遏制、强震慑,对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初核1件,立案2件。2020年,深挖某财政干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加大金融领域案件查办力度,举全组之力调查厅属财信金控集团有关问题线索,先后对两名公司高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报省纪委监委后,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政策业务优势和市州纪委人员力量优势,与市州纪委成立联合调查组,果断采取留置措施,实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统一。通过加大对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的查处,不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在全省财政系统形成强有力震慑。

二是突出廉政风险防控,在健全制度机制上着力。发挥党风廉政考核指挥棒作用。协助厅党组完善《省财政厅机关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评办法》及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建立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闭环机制及季度工作提醒制度,并在年终考核中兑现。发挥风险排查预警作用。全面排查财政政策制定、资金分配、拨付调度、机关运行等11个方面100余条主要风险,提出有关完善制度和措施的建议。发挥内控内审自我纠错作用。召开厅机关内审整改会,针对发现的问题,全方位压实整改责任,督促监督局加强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发挥以案促改、查漏补缺作用。在查办某副处长以权谋私案件后,深刻剖析,在全厅予以书面通报;对反映出的处室代编预算资金普遍性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堵塞漏洞,督促形成“1+X”的制度体系。在实践中形成了“严肃查处、深入剖析、警示教育、检查建议、制度完善”全流程工作法。

三是突出严管厚爱,在提升思想自觉上着力。挖掘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把思想工作放在首位,不断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在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基础上,纪检监察组编印了《湖南省财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发放到全省财政干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典型案例,在湖南省财政局长培训班、财政所长培训班、经建课堂讲解《政务处分法》,推动驻在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思想引领,筑牢廉政第一道防线。不断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与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针对个别青年干部的问题,召开青年干部廉政读书分享会,参会干部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工作岗位谈体会认识,廉洁自律和风险意识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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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