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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陕西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扎实开展“1+1+X”嵌入式监督 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20198月,按照陕西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部署,驻陕西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由单独派驻改为综合派驻,监督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3家单位。一年多来,在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的关心指导下,在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驻陕西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积极探索“1+1+X”嵌入式监督,促进派驻监督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汇聚监督合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在以下五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选准“发力点”,统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955项监督任务清单,加大调研督导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六稳”“六保”,特别是推动省财政厅抗疫特别国债和中央直达资金及时下达市县,确保真正惠企利民;推动落细落实党中央减税降费政策措施,2019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609亿元,2020年全省预计新增650亿元。

二是紧盯“风险点”,促进稳妥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强化底线思维,综合运用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约谈提醒、问责处理等方式,督促完善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实行政府举债融资52条负面清单,切实遏增量、化存量,全省隐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同时,强化对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的监督,截至目前,陕西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较全国水平低0.7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存量风险逐步下降,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是聚焦“关键点”,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主动靠前监督、跟进监督,加强对“两不愁三保障”“四个不摘”等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三排查”“三清零”。调研梳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个,持续跟进整治。协助并督促省财政厅将中央42项、省级30项涉贫资金纳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现监管“全覆盖”。推动省财政厅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国家成效考核等反馈问题一体整改,对涉及扶贫资金管理的18个问题整改全程跟踪督导,目前已全部销号。在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连续四次获得优秀等次。

四是扭住“突破点”,依托财政内控信息化着力实现监督“全覆盖”。按照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对内控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实施精准监督,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以“陕西财政云”建设为契机,督促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157个,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进一步防范风险、堵塞漏洞,着力实现对财政业务和财政资金的监督“全覆盖”。

五是把握“切入点”,推动打造“阳光采购”“透明财政”。结合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案以案促改,推动陕西省财政厅对2016年以来工程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在招标环节的廉政风险,按照“职权法定、权责对等”原则,建立政府采购全省“一张网”,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做到“不见面审批”,有效减少权力寻租空间。20192020年全省政府采购节支率分别为8.26%8.1%,累计节约资金76.97亿元,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干部廉洁。

实践中,纪检监察组还对“三重一大”、选人用人、专项资金管理、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纠治“四风”等实施精准监督。通过持续深化“1+1+X”嵌入式监督,促进了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纪检监察组连续两年在省纪委监委30家派驻机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位居第二。“两个优势”充分发挥。把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嵌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持续释放一严到底强烈信号,去年以来,共处置涉及省财政厅问题线索14件,立案4件,党纪政务处分4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联席会议机制,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贯通协调,为厅党组发挥主体作用提供了有效载体,做到与党组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两个能力”持续提升把监督触角嵌入财政核心权力,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准确把握财政部门政党风廉政建设特点和规律,不断提升精准发现问题和依规依纪依法处置问题的能力,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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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