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传达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 突出严的基调深化纪律建设
近期,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部党组和驻部纪检监察组要求,及时组织传达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主动深化学习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推动党员干部队伍更加自觉地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持下去,进一步深化纪律建设。
北京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机关纪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条例》,对照《条例》修订的新提法新要求逐条进行学习,对监督执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要求党员干部把学习好、理解好《条例》作为当前政治学习的重要任务,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刻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紧盯“两节”关键节点,要求全局干部持续筑牢廉洁思想关、把好勤俭节约关、守好清廉家风关,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作风建设。
河北监管局党组及时召开扩大会议,以“三结合三抓好”推动《条例》的传达学习贯彻,一是结合法规修订节点,抓好学习贯彻工作。紧密结合履行新时代财会监督职责和部党组关于更好发挥各地监管局作用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坚决维护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体推进学习贯彻《条例》和财政监管工作;二是结合年终总结节点,抓好责任和任务落实。在全面总结年度工作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推进财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结合元旦春节节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组长分别作“双节”前的集体廉政提醒,明确纪律要求,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下支部机制,在分管处室党支部再次开展廉政提醒。
江苏监管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学习领会《条例》精神,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发挥示范作用,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组长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推动党的纪律建设取得扎实成效;发挥带头作用,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和各方面监督,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带动全局上下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发挥监督作用,注重抓早抓小抓在日常,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建设,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真正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行动。
河南监管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对照新旧《条例》进行详细解读,把对《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并对落实《条例》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政治认识;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强化正风肃纪;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发挥监管职责。特别要以首次将财经纪律纳入《条例》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聚焦“国之大者”,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主责,深入推进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有效贯通,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
广东监管局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条例》,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组织开展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续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把《条例》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用《条例》指导好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等工作,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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