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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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监管局推动纪检监督融入主责主业
护航财政监管行稳致远

年初,财政部党组、驻部纪检监察组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各地监管局纪检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部署,河南监管局党组深刻领会改革要义,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在稳步推进“1+1+1”纪检监督工作格局落地落实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践,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在推动纪检工作深度融入财政监管主业上精准发力 、综合施策,切实将改革优势更好转化为监督效能,为更好服务财政监管工作筑牢坚实屏障。

一、夯实“三化”建设基石,提升协同监督治理能力

一是把准改革方向,做实融汇贯通。深刻领悟各地监管局纪检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是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监管局第一时间组织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纪检监督体制机制改革的通知》(财党〔2025〕38号)和杨组长在财政(社保基金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开班式讲话精神,每季度组织纪检干部集中学习纪检业务知识答题,准确把握财经纪律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内在统一性,推动纪检监督与财政监管深度贯通。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整合监督力量。深入贯彻落实“1+1+1”纪检监督工作格局,健全完善“纪检组长-机关纪委书记和委员-专职党建纪检干部-支部廉政监督员”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纪检监督力量,构建全覆盖立体化纪检监督体系,逐步实现由“单兵作战”向“双向融合”迭代升级。三是坚持制度建设,优化权力运行。以“三化”建设年行动为抓手,精准把握纪检监督和财政监管“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目标任务,先后制定《河南监管局廉政业务“双报告”制度》《财政监管“十不准”工作纪律》《河南监管局廉政监督员制度》等多项制度,形成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更加有效推动联合治理、源头治理。

二、擦亮关口前移“探头”,强化廉政风险前置监督

一是系统梳理风险,明确纪律要求。全面排查财政监管各环节、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并据此制定《〈财政监管“十不准”工作纪律告知书》,为党员干部履职划定明确红线。二是主动送达告知,引入外部监督。在开展现场检查、专项核查等高风险工作前,主动向被监管单位正式送达告知书接受监督,构筑起“亲”“清”分明的工作关系,有效提升财政监管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三是聚焦事前警示,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以及在重要任务前进行专项廉政谈话等方式,强化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力求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筑牢“双报告”制度篱笆,实现业务监督同步推进

一是事前同步部署,双重报告知责明纪在重大监管工作启动前,处室负责同志在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目标、方案及人员配置的同时,向纪检组长报告工作背景、选点原则、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及参与人员的廉政教育情况,从任务源头植入廉洁基因。二是事中动态跟踪,双线汇报风险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处室及现场负责同志在向分管领导汇报业务进展的同时,动态向纪检组长报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情况,如实反映工作组成员在是否存在请托、送礼、打招呼、违规吃喝等廉政风险,以及纪律作风方面问题,确保监督视线实时覆盖一线。三是事后全面评价,双重总结检验成效。工作结束后,处室负责在向分管领导全面汇报业务成果的同时,向纪检组长系统报告廉政风险防控整体效果、纪律执行情况有无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实现业务成果与廉政建设成果同步总结管理

四、拧紧关键岗位“发条”,促进监督要求传导落实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强化领导责任。各处室负责人发放《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坚守纪律底线的提醒》,对内传导压力,提高政治站位,推动监督责任在各处室落地生根。二是聚焦“前沿阵地”,压实一线责任。重大监管工作开展过程中,处室负责、现场负责人须履行具体监督职责,真实、全面、准确汇报廉政风险问题,成为发现、报告、处置苗头性问题的“前哨岗”,确保监督触角灵敏有效。三是压实“责任链条”,实现闭环管理。通过清单式明责、常态式履责、倒逼式追责,在财政监管工作中构建起环环相扣的监督责任落实体系,增强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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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8日